这是一个大胆的对广告自身的创意革命,汤汤水水、多点出击的广告方式,有时候也得给它一次冲击,来一个集中优势兵力,务求全歼而不使漏网。
这区域有块状的,在一块地区内,一个企业买下所有广告权,在这个有限的区域里,高密度、大面积、立体化地出现在人们眼中的,全是某一种产品的广告,进入此地区的人们想躲也躲不开。
有线性的,如一段公路线,一座大桥、一条街道或小巷,也全买断,不容其他广告混杂其间,纯粹的就是某产品或某企业的广告。
有点式的,如一幢大楼或一座商场或一家宾馆,将里里外外全买断,彻底的重新进行广告包装,里里外外的行人不得不好好端详它一下。
有断层式的,如同时买断××电台、电视台、××报纸×天一天内某一时刻的全部广告空间,垄断该时间内的全部广告信息,届时就只有一家在那儿唱主角了,虽然这难度较大,但也并非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广告,太难做了,我们被迫进行逆向的、反常的、甚至是荒诞的思维,即使有所错误,也是聪明的错误,有所失败,也比平庸的成功强多少倍。
广告,太需要创意亡命徒了,否则我们永远只能仰视那奥格威、乔治·路易斯、李奥贝纳的巍峨身影,成为广告史上可怜的、没有天才创意、没有划时代突破的一代……
就当上面的是一些疯话吧,我也乐意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