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词出自西方,拉丁文和英文为genius,法文和德文为genie,已被使用了两千多年。天才概念的确切起源已无据可查。据康德考证:“天才(genie)这字可以推测是从genius(拉丁文),这就是一特异的、在一个人的诞生时赋予他的守护和指导的神灵,他的那些独创性的观念是从这里来的。”“守护神”一词来自古希腊,意指个人自己的天生能力以及动机和爱好,每个人都具有某种个人的天才或“守护神”,并受到供奉和敬拜,天才观从一开始就与神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递增,“守护神”一词逐渐与一个人的内在的天性相联系,演变为独立的天才概念。 无论是神灵凭附而进入迷狂状态的柏拉图式的天才诗人,还是像米开朗基罗声称从第一次灵感冲击到最后一次灵感冲击都是独立的完成整个作品的旷世奇才。天才创造了两个神话:“神圣的迷狂”将艺术家视为前现代时期的萨满教巫师,他们参与神圣的过程,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灵感都来自于神授,建立了一个“神”的神话;“天才为自然立法”视天才为艺术家的天生的能力,则是建立了一个“人”的神话。
天才代神立言
在古希腊,天才论与灵感论是相提并论的,它的思想渊源可以一直追溯到神话和史诗时代。例如,荷马在其史诗开篇之首就呼告诗神缪斯,请授以灵感。在古希腊的节日庆典上,酒神祭者在酩酊大醉狂歌漫舞时唱出即兴诗,女祭司在烟雾弥漫的祭坛上精神恍惚地向听众宣告阿波罗的神谕。这些都说明,在古希腊人的观念中,诗是神的艺术,由神授予人的;诗人靠神灵凭附或神的启示,代神发言,才能唱出美妙的诗歌。“灵感”在希腊文的原意,是指神赐的灵气,或灵气的吸入。在文艺上的原始意义,指创作时一种神性的着魔,即获得神的启示,写出优美的诗篇。灵感的希腊形式正是“神赐的迷狂”,它成为诗歌创作的最古老、最普遍和最持久的解释。
柏拉图(Plato)直接继承了这种古老的灵感论,并根据理式论对它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从而使古老的灵感论变成为一种带有系统性的天才代神立言的创作理论。柏拉图在《文艺对话录·斐德诺篇》中指出:这种有关诗人或艺术家具有神性的观念来自宗教的活动,作为宗教信仰分支的女祭司和女预言家的预言也是要通过“神的狂热”来实现的。柏拉图在《伊安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将诗人说成“是一种轻飘的长着羽翼的神明的东西,不得到灵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做诗或代神说话。”(1)“凡是高明的诗人,无论在史诗或抒情诗方面,都不是凭技艺来做成他们的优美的诗歌,而是依诗神的驱遣。”(2)“优美的诗歌本质上不是人的而是神的,不是人的制作而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由神凭附者”(3)这种诗的“迷狂”也可以说是一种诗的灵感,灵感,──无论被认为是神灵的或世俗的狂迷形式──都被说成是诗人与生俱来的天分的长期伴随物或实际上的等同物。文学天才本身具备的某种超常的语言秉赋也极容易被看成是天赐的。赫伊津哈认为古代诗人的真正名称应该是Vates,意思是着魔者,神灵照耀者,呓语者。神赐灵感,天才代神立言的神话在柏拉图这儿成形。
贺拉斯(Horace)在《诗艺》中也称俄耳浦斯为“神的代言人”,说“神的旨意是通过诗歌来传达的”(4)。“诗神授以天才和珠圆玉润的诗句。”(4)虽然谈到神,但是不谈迷狂,相反,他认为诗是天才的创造,天才不是失去理性的迷狂,主张也要训练技艺。天才虽然有了理性的成分,但还是没有脱离天才代神立言的神话。
朗吉努斯(Longinus)在《论崇高》中把天才和崇高相提并论,崇高一旦离开了天才,天才也就不能成其为天才。朗吉努斯把崇高的品质建立在作家的心理特征——他们“灵魂的伟大”——之上的。拥有天赋的这类作家有能力构思感人至深的思想,由能力营造感染读者的强大情感冲击力。“崇高的天才是天生的,不能传授,而天分就是唯一能产生崇高的技术。”(5)同柏拉图一样,朗吉努斯也强调神赐迷狂,强调灵感的神迷性,即在灵感的支配下的诗性的入迷状态。
文艺复兴时期普遍流行的观点即是将艺术的创造力看作不是来自学习和实践,而来自一种特殊的天赋,即希腊人所谓的艺术天才的资质很容易让人将他们与某种超常或反常的状态联系在一起,这种状态也容易被人视为天赋的。古希腊这种神授灵感的信念很容易被基督教形势所同化。一个可以说明这一观点的意义的典型例子是有关艾尔·格列柯(EIGreco)的传说,他的画之所以能激起观赏者情感,据说是由于他弄断了一个耶稣受难像的手臂,随后就借助这一手臂来画画。而在另一个传说中,有一个画家带着害病的手画圣母玛丽亚,第一笔下去,他的手就好了。上帝成为天才灵感的赐与者。天才代神立言的神话在上帝名义下继续流传。
浪漫主义将独创性作为天才的主要特征。爱德华·杨格(Edward Young)是浪漫主义的先驱者,率先倡导天才理论。在《论独创性写作》中写道:“天才凭借看不见的手段建立起自己的结构;……因此,天才自古以来就被认为具有神圣的性质。”“获得神赐灵感的狂热著……就好像冉冉升起的太阳”“天才是巨匠,学问不过是工具;而且是一种即使可贵之至,然而并非时时不可缺少的工具。上帝在他宠爱的精灵(天才)的建树中不许别人插手,他拒绝一切人为地手段而独享有光荣。”“维吉尔和贺拉斯的神圣才能得之于天,他们不朽作品则来自人间。”(1)这种柏拉图式的神赐的非理性的灵感,为打破古典主义各种艺术规则提供了有利的武器。
天才为自然立法
大自然是奇妙的,它创造了人,也将这种创造力赋予人本身。每个人都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某种创造性。那些在某个方面表现出优异的创造力的人更是被目为人类的天才。天才不再是神传达意旨的工具,天才是自然的产物,是人的内在天性,“神”性的淡去,凸显了“人”性
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不同意老师柏拉图神灵凭附的天才观,他主张的天才论,是对人生的模仿。“诗的艺术与其说是疯狂人的事业,毋宁说是有天才人的事业;因为前者不正常,后者很灵敏”(2)“诗的起源……音调感和节奏感,也是出于我们的天性,起初那些天生最富于这种资质的人,使它一步步发展,后来就由临时口占而做出了诗歌”(3)。天才是对人生的模仿。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根据人体内血液、粘液、黄胆汁、黑胆汁哪中占优势把人的气质划为四种。亚里士多德认为,诗人和哲学家的身体内存在着大量流通迅速、酒一样的黑胆汁,体内有适量黑胆汁的人是天才,而黑胆汁过多的人则是疯子。他声称黑胆汁不仅包含着色情和精神失常的趋势,而且也是激发一切天才人物之天资的火种。(4)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人们就开始从人自身出发来寻求天才的秘密。
理性的启蒙精神让人性张扬。哥特霍尔德·埃菲拉伊姆·莱辛(Gotthold Ephrain Lessing)德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文学大师,他认为天才不凭传统的知识,而凭自己的心灵、情感去认识世界。“天才可以不了解连小学生都懂得千百种事务。他的财富不是由经过勤勉获得的贮存在他的记忆里的东西构成,而是由出自本身、从他自己的感情中产生的东西构成的。”总而言之,“天才不是来自这个真实的世界”,而是“肯定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一句话,他们属于一个天才的世界,而这天才,照我看来,为了在他的小范围内模仿至高无上的天才(请允许我用最高贵的被造物的名字来称呼无名的造物主)把现实世界的各个部分加以变动、替换、增减,由此造成一个自己的整体,以表达他的意图。”(5)在这里,莱辛认为天才的世界是与凡人不同的一个世界,是天生的,即使是造物者也只是无名的造物者,天才更多是出于本身,用自己的内心情感去认识世界。
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法国启蒙思想的杰出代表,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也把天才归于“人体液质的某种构造”。狄德罗把天才总结为一种人的生理构成,加上观察力,即一种天赋的特殊知觉、判断事物成败的直觉。天才是一种神秘的、非理性的特殊素质,“即使在他不存心发挥他的全部天才的时候,他的天才仍然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1)。在狄德罗看来,天才通过对外部世界的广泛感知,从而由生活中汲取灵感,激发丰富无穷的想象力和创作情趣。艺术天才通过想象力和升华他感受的事物,靠心灵的激情创作出不朽的作品。不仅如此,艺术天才的创作还把自我的情感倾注到作品中去。天才是不能模仿的,“天才只可体会,但绝不能模仿。”狄德罗继承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承认艺术诗对自然的模仿,“人的天赋得自自然”、“天才模仿自然”,“天才艺术家置身于自然和他们自己的构思之间。他们专著的目光交替投向一方和另一方”,“把自然和真实表现给我们看”,只有天才才能洞察自然,反映自然。在人的生理和心灵两者进一步从人自身出发来讲天才观。
雪莱(Shelley)强调诗人的感受力、想象力和灵感在创作活动中的作用,在重复柏拉图的灵感论,同时摒弃了“诗神凭附”这一古老的迷信说法,而是改用心理学的术语把灵感解释为“思想和感情的不可捉摸的袭来”,说它“仿佛是一种神圣的本质渗透与我们自己的本质中。”(2)天才就是“捉住了那些飘入人生阴影中一瞬即逝的幻想,用文字或者形相把它们装饰起来,然后送它们到人间去。同时把此类快乐的喜讯带给同它们的姊妹们在一起留守的人们。”雪莱在《为诗辩护》中把诗人抬高到超越一切之上的位置,在他看来,诗人“不仅创造了语言、音乐、舞蹈、建筑、雕塑和绘画;他们也是法律的制定者,文明社会的创立者,人生百艺的发明者”,更是宗教的导师和先知。诗人(天才)成了世间未经公认的立法者。
伊曼努埃尔·康德(Immanuel Kant)被恩格斯成为“两个天才假说”的西方哲学巨匠。“天才就是那天赋的才能,它给艺术制定法规。既然天赋的才能作为艺术家天生的创造机能,它本身是属于自然的,那么,人们可以这样说: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3)对于造就天才的天赋,康德是这样解释的:“人们把禀赋(天赋)理解为认识能力的这样一种优点,它不靠教导,而全凭主体的自然素质,这些素质包括创造性的机智、精敏和思想的独创性(天才)。” 天才是人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籍着行为和活动而形成法规和规则。在康德关于美的论述中,他提出了自己的天才观:“美的艺术就是天才的艺术”,只有天才能创造出既没有人为雕琢痕迹,复归于自然,又符合艺术规则、同时又不受规则束缚的美的艺术。灵感理性化了,自由和规律达到了统一,天才以其天生的才能、灵感去创作,不是根据既定的公式去模仿他人,而是发挥自己的独创性去进行自由的创造,为艺术制定出规则——自由而符合自然的规则。自然通过天才给艺术立法。康德认为,天才的能力就在于通过想象力的帮助,创造出最能表现理性概念的感性形式。“构成天才的心理能力就是想象力和理解力”,“天才本质地建立于”想象力和理解力“那幸运的关系里,这关系是没有科学能讲授也没有勤劳能学习的,以便对于一给定的概念寻找到观念,另一方面对这些观念找到准确的表达。”天才观到康德这儿理性和非理性自由融合,天才为自然立法的“人”的神话确立。
神乎?人乎?
天才“是‘心神迷乱的’:他或多或少地不同于其他的人,并且他无意识地讲出的言词,也会被人认为既是下理性的(sub-rational),又是超理性的(super-rational)”(4)“因为天才到底是什么呢?”(5)还是让我们回到歌德(Goethe)有关天才与创造的谈话中尝试寻找答案,“它不过是成就见得上帝和大自然的伟大事业的那种创造力,因此天才这种创造力是产生结果的,长久起作用的。”天才之所以有伟大的创造,歌德认为有两个来源,一、来自上界的、神的启示,他说“每种最高级的创造,每种重要的发明、每种产生后果的伟大思想,都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都是超越一切尘世力量之上的。人应该把他看作来自上界、出乎望外的礼物,看作纯是上帝的婴儿,……它接近精灵或护神,能任意操纵人,使人不自觉的听它指使,而同时却自以为在凭自己的动机行事。” 二、“服从尘世影响、人可以更多地凭自己的力量来控制”的创造力,“属于这一类创造力的有按计划来执行的一切工作、其结果已经历历在目的思想线索的一切中间环节、以及构成艺术作品中可以眼见的形体的那一切东西。”综合起来,歌德认为,天才的创造的启示来自神,把这种启示化为成果的力量则来自人。神和人的共同作用构成了天才的创造力。天才观还在演进,无论是“神”性,还是“人”性,天才永远自由地超越着那个时代和那个整体。
(文章原名:天才为何?——对西方思想中的天才观的部分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