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感:比惠特曼更奔腾的穴口—— 一泻千里的情感。)
1.
诗人的雅号,被更多地赋予了青春玩偶的嚼头,许多脑头里生长着奇思秒想的热血青年,在这座梦想森林的枝头啼啼鸣唱。那是一种时尚、一种流行、一种噪杂,可喜的是他们向自己的生命天空放射了鞭炮和礼花纸,可悲的是他们向时代的耳朵高唱起许多新鲜的鸟语,听不懂是一种迷惑,要听懂则要“金山快译”,常人有点烦,专干此事的有点累,似乎都想借诗歌这柄剑来反传统、反价值……结果弄得自己一身骚怪、一脸滑稽、一腔文化符号而匆匆离开了被称之为“人类森林的诗歌枝头”,从天堂鸟回到了大地虫的情感角色的转换。
能够留在这个枝头上不断地叫,而且愈叫愈深愈响亮的鸟,则是一种自我情感崇高的捍卫者了,虽然今天看来有点另类。但我必须感谢这种精神的存在,给时尚带来的反叛,同时也伴随着一种畅想的快乐!此诗带来的另一种思考就是:
那种似乎消失了的东西,再次聚集为人对民族命运的彻底思考,在充满偶像精神的基石上,诗人抚摸着历史的躯干就想抚摸自己膝盖一样,在显现天启的混沌,到再现反复的蹉跎,只需一支文字的喷枪,在古老的题材上,喷上诗人鲜亮的色彩。在我看来,一首长诗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刻录才华的厚重与积甸,而在于对生存价值的诉之对象的系统思考,对人性的深究绝非是只言片语的唠叨所能替代的,一个敲麻烫的人走街串巷的快乐叫卖,无以敲醒时代的“扑鼾”。
2.
人喜新厌旧的情结,给我们的时代制造出许多带有零售性质的滑稽,许多以反叛自喻的前卫先锋,他们厌恶理性,常动以扭着屁股的呕吐行动来表达艺术的反叛,玩这种并不深刻的新鲜谁也会玩,像“波波”一族,只要喜欢,把帽子反起戴,衣服反起穿,补丁想打在哪就打在哪。存在就是现实,但成长需要理由,艺术是一种自由的选择,但崇高需要精神的支撑,艺术可匠心于天下,但崇高精神的品质一定是英雄的门槛。
在中华民族壮阔的历史长河中,英雄壮怀于金戈铁马而不是油头粉面滑稽,英雄大义的仰天长啸而不装腔作势的长袖弄风,这是一种意境的差异,英雄的崇高精神,具有永恒的魅力。《中国之歌》告诉人们,一个民族是否伟大,不仅看它能产生什么样的人物,更看它拥戴什么样的精神。
3.
没有画面却能体验到一种质感,没有音响却能倾听到交响一般蕴藏的诗情意境。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串接。都有一种别具匠心的细节处理,大胆而狂热地嵌入自己的企望,自己的爱憎,自己的咏叹,自己的畅想,自己的主张,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呐喊与呼唤……这一切都赋予了《中国之歌》广阔的布局与灵性的凹凸,才有跌宕的精彩与奔泻千里的底蕴。
4.
就诗歌而言,通过语言的组合对生存世界的介入,必然体现为某种倾向,这是艺术的基本动因所决定的。倾向智慧的凝练,则表达出一种形而上的专注;倾向潜意识的梦幻,则呈现一种偏执的妄断;未来派强调力度、速度、重量,一种金属磕碰的效果;现代派则沉湎于隐私的坦诚,一种神圣的狂叫。
理性于诗,在荷马、雪莱、歌德、普希金、惠特曼等人的长卷里,有过经典的记录,我这里指的是理性是“诗中”理性。而非理性的——如波特莱尔的《恶之花》,韩波的《地狱中的一季》,艾略特的《荒原》,庞德的《诗章》,金兹堡的《嚎叫》,既是如此,如果延伸到文学领域,那就应该把卡夫卡、陀斯妥也夫斯基、乔伊斯、福克纳、海明威乃至萨特等人的作品圈进来……
此诗读完就是一种感觉:理性思想的注入而引放的时代嚎叫……
(确实没时间去拆开它来慢嚼了)
5.
中国的艺术家注定在另一种生存环境中谋生和写作,社会生活商品化的软刀子已使不少人头晕目眩,学着荒诞和轻微呕吐去游戏人生,但我们仍然面对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精神现实,加入WTO,无论怎样强调全球化、一体化,文化趋同、趋势,但中国文化,这张精神文化的馅饼,裹地球五千层,也是一道人类吃不尽的大餐,因此,不是取代与趋同,而是进入与接受。
好在明武不是以写诗为生,否则,不仅家庭,连朋友们也要唱“黄土高坡”了!
偶尔露峥嵘也成经典,这倒创造了文学与人的立体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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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周仁
2003.2.2写于自贡